行走于黑暗中的“資金掮客”們馬上走向前臺了!
上週五,央行明確表示,我國正加快制定《放貸人條例》,企業和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只貸不存的放貸人。這意味著一直處於“灰色地帶”的民間借貸將走上“陽光大道”,坐擁萬億民間資本的中國民間借貸機構也有望浮出水面。
為此,本報記者第一時間奔赴民間資本充裕、民間借貸活躍的浙江省,對政策鬆動下的民間借貸進行了調查。
拉內需不妨借力民間資本
□本報記者 卜海濤
民間金融的真實規模和生存近況如何?是否如坊間所傳已“威脅到銀行系統的地位”?它對地區經濟發展起到了何種作用?民間金融未來能否能“取精去粕”,真正從“地下”走到“地上”?
日前,全國工商聯並購公會、溫州市信用擔保行業協會共同發佈的一份《2008年溫州地區民間金融活動調研報告》顯示:溫州的民間資本總體規模大致約有6000億元,在目前金融危機的背景下,拉動內需更需要發揮這部分民間金融的作用。
據介紹,民間金融在中國已經存在了約4000年,歷史悠久並曾繁榮一時。而在擁有民間金融活動傳統和充足民間資本的背景下,中小企業融資難和現有銀行信貸直接的供給關係不平衡,造成了目前溫州地區民間金融活動的發展和繁榮。
6000億在溫州湧動
“我國民間金融的形式,可以劃分為融資和投資兩大類。”全國工商聯並購公會的工作人員侯震向記者介紹說,其中融資類包括民間擔保、民間借貸、各種民間合會及典當等;而投資類即為民間投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