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北法院統計顯示,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,民間借貸風險日益浮出水面,2007年的立案有367件,2008年立案有422件,2009年前9個月立案總數已經達402件,9個月立案量已經接近去年一年。此外,民間借貸已經由生活借貸轉變成主要用於生產、經營 。
“今年民間借貸糾紛不僅在數量上激增,而且呈現出不同以往的新特點。”市北法院民三庭康瑄庭長10月15日總結了今年民間借貸的特點,康庭長說,今年民間借貸糾紛最顯著的特點就是,借貸的“謀利性”增強,原來民間借貸的主要目的是解生活之需,但近半年的情況是,民間借貸主要用於生產經營,不乏一部人借錢用於資本投資。“放款人追求放貸高息,借款人追求融資經營 ,形成高息進、高息出的連鎖環節,只要一個環節出了問題,整個環節就崩潰,最後只有通過訴訟予以解決。”
在去年金融危機的背景下,中小企業融資難,民間借貸“開閘”,但隨之而來的是資本的“狂熱”,借貸雙方的投機,民間借貸糾紛在今年上半年出現激增,並呈現新的特點,給解決和規範民間借貸增加了難度。業內人士認為,民間借貸絕對數量的增長是糾紛激增的主因,民間借貸是新生事物還很稚嫩,國家有關民間借貸的法律正在醞釀出臺,民間借貸需要在經濟回暖的大環境下回歸理性。